新全职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可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住房保障。新全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15万元、5万元,或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月、1000元/月,1000元/月,最多5年。在沧州市无住房的可申请人才公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沧州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2.配偶及家属就业安置保障。属新引进的,其随迁配偶及家属不在沧州市工作或未就业的,遵循“对等、合规、自愿”的原则,根据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条件,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选聘到事业单位就业。
3.生活保障。子女入学方面,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三个就读学校意向,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就读。同时,医疗保健方面,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优先预约、挂号和诊疗等绿色通道服务。还可享受免费乘坐沧州市区内公交车、游览本市范围内A级景区等服务。
具体实施按《中共沧州市委 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政策请咨询中共沧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7-217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