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5日下午,福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践长廊(以下简称创业长廊)建设与管理专题会在行政北楼305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学生工作部(处)魏金明部(处)长主持,叶青副部(处)长、学生工作部(处)相关人员及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负责老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学院分别讲述了关于创业长廊的运行情况和需求意见,经过各参会人员的热烈讨论,会议关于创业长廊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要求:首先,各学院要明确创业长廊的管理主体责任,与学校签订管理责任书,确保创业长廊的正常运行。其次,要制定严格规范的入驻团队选拔制度,择优选择,并于2019年3月份完成项目遴选和入驻,同时要加强对入驻项目的把控,如因负责人毕业、管理不善或项目内容变更等原因导致场地闲置,需及时调整入驻项目。再次,要确保创业长廊的专款专用,爱护场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若场地归还学校,在回收时要认真核实物品,做好设备、家具等交接工作。学院退出的空间,学校将面向全校公开申报,择优进行分配。最后,关于创业长廊的公共服务与管理,各学院要严格遵守创业长廊管理规定,学校将与法学院进一步完善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做到管理到位、安全到位、服务到位。
魏金明部(处)长在会议中强调,一是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学校创业扶持政策,尤其是场地资源,切实发挥实践育人的功能。二是要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按照规范程序,择优遴选合适的团队入驻。三是要切实负起管理的主体责任,与入驻项目签订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入驻团队的监督管理。
本次会议细致分析了我校创业长廊的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针对下一阶段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创业长廊的高效利用有了更加明确的安排,践行了我校“走区域特色创业型强校之路”的办学理念,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